以案说险:利用对公账户洗钱 以身试法受制裁

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3-05-23 70 0

案例

近日,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“曾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一审判决书”显示,北京一男子曾某因参与组织他人开办个体对公账户为电诈犯罪“洗钱”,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对公外汇账户。曾某某于2021年6月至8月,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,参与组织他人开办个体对公账户并出售,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。曾某某参与组织开办、介绍出售的8个对公账户关联全国范围内电信诈骗案件60余起,涉案资金600余万元。曾某某为谋私利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8个月,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
风险提示:

加强防范意识对公外汇账户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、对公账户等信息,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,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。

切莫以身试法对公外汇账户。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,切莫贪图小利,走上倒买倒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道路。

主动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对公外汇账户。打击违法犯罪活动、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责任和义务。群众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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