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在安全隐患!胶州一在建项目被查!

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2-10-25 176 0

10月19日,从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,太和旺邸A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,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被查5行币

胶州市科苑路以北,温州路以西的太和旺邸A区162#-178#楼工程,现场存在1#塔式起重机基础地脚螺栓同一平面松动4颗,3#塔式起重机吊钩防脱装置缺失等重大事故隐患5行币。违反了《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建议立案调查。

依据《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》(2001年11月21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)(2018年修订) 第四十三条“违反本规定,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、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行币

”2022-09-15,胶建安行处字〔2022〕第0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青岛市城阳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人民币壹万元5行币

依据《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》(2003年6月12日,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) 第三十七条“监理单位有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行为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以20000元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行币。”2022-09-15,胶建安行处字〔2022〕第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被罚人民币伍仟元整。

来源 | 青岛乐易

编辑: 老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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