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一教师挪用7.8万元资料费炒币,结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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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查查APP显示,广东某学校教师马某将学生缴纳的资料费7.8万元挪用于购买虚拟币,亏损后,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资金被盗2017年炒币。
经调查,马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、处罚款200元2017年炒币。
近日,广东省梅州市教师马某到梅县公安局扶大派出所报案称,他的微信零钱8.12万元被人盗走,其中7.8万元是向学校学生收取的资料费用2017年炒币。
随后扶大派出所依法立案侦查2017年炒币。经查明,马某属谎报案情,8.12万元并非被盗窃,而是马某个人用于购买虚拟货币亏损和生活开支使用完了。马某为拖延资料费上交到学校的时间,便到公安机关谎报了案情。
最终,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第二项,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、处罚款200元2017年炒币。目前,马某已按要求分期返还学校的资料费用7.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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